法律问答

交了租房订金,开了收据,未签合同,后来不想租了,订金应该退回吗?收据上写的是定金,合法吗?收据上没有说明不退还定金,也没有任何口头协议,交钱的时候房东说的是押金没有说是定金

2018-08-28 16:0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 您好,您首先要明确交的这笔钱属于定金还是押金。
    1、如果属于定金,那么您们之间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定金合同,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话对方可以不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您不想承租属于您违约,因此您不能要求房东返还定金。
    2、对于押金,其不等于定金或违约金,房东收取押金,一般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只要租赁物没有受损,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您们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您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时,您可以要求出租人依法返还押金。
    3、对于押金的返还,您需要对于出租人已收取押金的事实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您将承担相应不利的后果。押金单是您向房东交付押金的有利证明,押金单丢失的,如果您能够提供其他证据如当初的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确实交付了押金的,可以在退房时要求房东退还。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确实向房东交付押金的,在房东不认可的情况下,您可能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在您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您的主张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给您提供其他有利的指导,希望您谅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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