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信用卡被盗刷,打电话给银行,银行提供了消费小票,上面的签名不是我的,另外消费地址是在a,而我是在b,我已经报警了,但是警方还没立案,我该怎么办啊?

银行
2018-08-28 16:1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警方已经立案的盗刷信用卡案子,因为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银行就不能再催收信用卡账户欠款。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是银行必须知道警方立案一事(需提供立案证明)。  如果说你的卡片上有签名,别人模仿你的签名刷卡的话,那商户会有部分的责任,但是你说你卡上没有签名,那主要责任还是在你这里啦。
    银行那就更没什么责任了,它只是负责消费的结算而已啦,而且银行又有信用卡的最终解释权,所以它怎么说都不会让自己有任何责任滴。你应该在卡片被盗的第一时间就要打客服挂失的。
    这个很重要,但是你自己也没有重视,所以到头来吃亏的一定还是你自己。信用卡一定要设密码、签字。特别是这个签字,很多人都不重视,其实关键时刻,它就很重要,商户在刷卡的时候有核对签字的责任,如果签字不符,商户却给刷卡了,到时候笔迹鉴定一旦不符,商户是要付责任的。
  • 致电信用卡客服中心,挂失信用卡,然后申请调阅签购单,并报警。  关于信用卡被盗刷的金额,无需持卡人本人偿还的规定如下:  
    1、签购单非本人签名,或与本人签名字迹不符。  
    2、信用卡是仅凭签名消费的(这就是银行黑的地方)  
    3、被盗刷时信用卡原卡在持卡人手上。  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出现盗刷,所有被盗刷的金额全部由银行赔付。银行若不赔付,可以起诉银行。
  • 信用卡风险部门处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有一个流程的,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信用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像你这样的情况可以定性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你属于第四种情况。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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