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个人债务纠纷,别人借钱迟迟不还,还不接电话,手里有借条,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要回吗

2019-09-30 13:11: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得到胜诉判决,胜诉以后,若其不履行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届时,法院可以采取拘留、布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1、现行《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债务(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
    纠纷(dispute),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 一、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偿还。故你可以通过诉讼要回你的钱。
    二、起诉只要写好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就行了,同时预缴诉讼费。开庭时出示借条。
  • 借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借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借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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