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用工单位工作已经有一年个月了已经转正了但是用工单位突然说我上班玩手机对我提出了辞退??我去找公司人事要那个离职书面证明但是他说不可能开的出来 然后让我自己办理离职??我就办理了自动离职??现在已不是公司员工了??我现在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上班玩手机对我提出了辞退??我去找公司人事要那个离职书面证明但是他说不可能开的出来 然后让我自己办理离职??我就办理了自动离职??现在已不是公司员工了??请问我现在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你好??我在用工单位工作已经有一年个月了已经转正了但是用工单位突然说我上班玩手机对我提出了辞退??我去找公司人事要那个离职书面证明但是他说不可能开的出来 然后让我自己办理离职??我就办理了自动离职??现在已不是公司员工了??请问我现在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19-09-30 13:33: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辞退书是一种正式的书面通知文本,里面既有通知也有一定的内容信息,所以一定要严密跟有条理性,我下面提供个范文供您参考,
    范围:先生(女士):
    您与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 项情形,根据《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 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2、        ;
    3、       。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 年 月 日前到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 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事由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 1、员工自动离职的,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
    2、如果因为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辞职到期了,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和公司还有劳资纠纷,劳动者可以在离职一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