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姐妹俩共同继承的房产如果一方先去世,她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2019-09-30 13:43: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共同继承是指继承人为数人,即为两人以上共同继承遗产。继承人的数量以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数为准,而不以实际继承的人数计算。例如,继承发生时享有继承权的可能是多数,但因有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被剥夺继承权,最后可能仅有一人参与继承。
    但只要继承发生时继承人为两个人以上,就属于共同继承。共同继承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以致它比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复杂得多,也容易引起纠纷。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在财产上的一切权利,除了根本不能转移的以外,均归属于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所有。
    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一人时,不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的问题;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数人时,则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或二者混合并有的局面。尽管对共同继承的性质有不同看法,但我国民法理论界认为,应该采用共同共有说,即各继承人、受遗赠人对遗产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
  • 房子怎么继承:
      1,如果当事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内容为准;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当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如果已再婚的)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同一序位继承人间,原则上平分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子);
      4,如果发生遗产继承争议的,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处理;
      5,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不让女儿继承:女儿不能再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让其他人继承、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走法定继承时,出嫁的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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