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实习生,在公司实习请假超过五天了,按照工资30%扣除,然后在核算出勤工资,这样合法吗

2019-09-30 17:0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中规定怎样扣请假工资?按照你请假的时间来乘上你的每小时工资,综合就是你所应该扣的工资。

    事假不发工资,事假是因私事缺勤,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不应支付报酬。
    按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第一条规定,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 因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所得并非工资,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属个税法的应税所得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批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在四千元以下的扣除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扣除2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只有当实习报酬在800元以上的才需要交税。
  • 通常情况下, 实习生一般是指在校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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