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年在天津一工地承包(没合同)工地食堂,我垫资,没有承包费,在分包(孝感人)手下包的,分包是合伙的,我接头的老板(孝感人,常住武汉黄陂)不是签承包合同公司的人,工人在我食堂吃饭领用的代金饭卡,带班的班长签的字,(账本还在)工程完工的时候没有付清我的伙食费,我接头的老板打了张白条给我,有他的名字,没有手印盖章,是去年7月打的条子,这中间付了一些,到现在还差我6万多,我知道法律承认白条是两年期限,我现在也没有其他的证据了,如果打官司我能有多大胜算,有律师能打赢的可以联系我,今年年底要不到我明年准备在武汉上诉,不知道行不行

2018-08-28 17:0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前提首先要明确,没有书面合同,并不代表双方没有建立工程发承包法律关系;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相关的法律关系,就可以提起诉讼。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及其精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也应予以支持。
  • 首先要获知招标信息,然后找一家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商量用对方的资质,然后商量好管理费这家企业要收多少,一般5%。然后到招标单位报名拿图纸,以及看施工现场,并确定招标时间,但要缴纳风险金。
    完了就是作预算,制作好报价单和投标书,然后把投标书投上去,等待回应。
    如果中标了就把合同签了,就可以买材料以及组织人员施工了,最好给工人买上工伤保险。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