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离婚后再婚,离婚时已有一小孩抚养权在男方,现在准备再婚生小孩,办理准生证没有一胎小孩的出生证要怎样才能办理到小孩的准生证理准生证没有一胎小孩的出生证要怎样才能办理到小孩的准生证?本人女离婚后再婚,离婚时已有一小孩抚养权在男方,现在准备再婚生小孩,办理准生证没有一胎小孩的出生证要怎样才能办理到小孩的准生证?谢谢!

离婚
2019-09-30 21:12: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新生儿上户最新政策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 再婚夫妻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办理准生证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各省的计划生育的政策。  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  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四)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  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申请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生育证》  如果一方是离婚的还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或离婚证书  如果双方均有子女,相当要第三个孩子,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办理准生证的权利
  • 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 再婚如何办理准生证?
    (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
    (二)具体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所需准备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出申请。
    2、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加具意见。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发证。
    (三)建议:
    1、准生证早办早省事,备孕时就可以开始办理;
    2、准备好文件袋保管:办证材料很多,用文件袋保管,携带齐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