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一年多,现在孩子五个月,因为他家人的参与,因为他自身的问题,矛盾太多,导致我怀孕十个月生气十个月,孩子在哺乳期,因为经常吵架导致我生气,奶水不够吃,所以我们无法生活在一起,我想离婚,我们婚前有一辆他家付的首付的贷款车,车的名字是我的,贷款共同还的,车是作为结婚的条件,现在车还贷期间,请问,我提出离婚,车可以归我吗?孩子的扶养权归我吗?

离婚
2019-10-01 09:19: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
  • 以协议离婚为例,协议离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