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几年我把土地租出去,合同还没到期,我老公又私下把这块土地私自租出去,又签了合同,我想第一合同没到期,第二合同有效吗,我可以退还第二合同吗,才签3天,上面也没有违约金,可以退吗

2018-08-28 18:0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
    综上所述,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
  • 没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 房屋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amp;quot;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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