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对方车上有名乘客骨折,自己己经到医院交了她的医疗费。他要自己赔偿

2019-10-01 22:52: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
    (一)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二)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三)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四)操作失误
    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五)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
    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 首先,对于骨折所涉及到的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交通、住宿、住院的伙食以及一些必备的营养费用等,这些都是会根据医院以及所在单位所出具的一些证明情况来给予认定,之后的话,才会给予指定相应的标准,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是和事故伤害者的伤势情况以及收入等相一致的。另外,车祸骨折赔偿标准也是要看具体伤残程度的,不同的伤残级别对应的赔偿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其次,就是骨折严重造成致残情况的,这里面除了以上所包含的赔偿费用之外还包括残疾的赔偿金以及一些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抚养人的一些生活费用、康复护理、一些实际发生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精神的损害抚恤金等等,可以说所涉及到的项目是相当广的,而对于具体的赔偿数额的话,则是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情况以及伤害程度、保险以及个人、各个地方的不同情况来决定的,而对于伤害程度的话,则是需要经过鉴定才可以确认的,而对于交通的人身损害等,需要先趋稳定事故的责任情况,之后再根据伤残的鉴定结果以及个人的一些收入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以及金额。
  • 从法律地位上来讲,死亡赔偿金的被赔偿人还是死者,只是由家属接受,符合遗产特征,因此也是适用遗产分配原则的。
    死亡赔偿金包含了很多项目,并不是一笔赔偿。主要由两类组成:一类是有特定用途或者针对性的,如:扶养费、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
    毫无疑问这类用金应当放在针对性的用途中(或偿还支付人预支费用),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另一类则是无特定对象的费用,比如抚恤金、精神损失赔偿等等。很显然只有这类赔偿费是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的。
  • 只投保的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加在一起最高赔偿11万。超出上述部分的费用都是你自己承担。
    二是,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还投保了商业险,像三者,不计免赔,车损等,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还是保险公司用你的商业险赔偿,但最高赔偿不能超过你的保险额度,例如你投保的三者是20万,那么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最高赔偿20万。
    超过20万后就是你自己承担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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