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一个小区的二手房子,房主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已经网签,有购房合同,还没有税票,只有交房款的收据,我现在要买的话,有些东西需要明确。急等。

以下是房主给我拟的合同:购买方(乙方)和出售方(甲方)就***洋房一套达成买卖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乙方知悉并理解该套洋房暂未获产权证,只具有房产局的备案合同,有关产权证的办理时间暂时无法确定,双方同意基于此条件先办理除产权手续外的交易事谊,待以后产权手续可以办理时,甲方再配合办理。                2,交易价为贰拾捌万元整,本次交易签署本协议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贰拾柒万元,同时,甲方向乙方交出备案合同、付款凭证及房屋钥匙,留壹万元待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办理时一次性支付。                       3,房屋水电等开通费由乙方承担并向政府或房产公司支付。                         4,甲方已按备案价格支付本套房屋全部房款,有关后续需向政府及房地产公司等交纳的各种税费及过户费办理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除承担过户手续办理时的个人差旅费外,不再承担任何其它费用。                                          5,交易前,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勘察房屋状况,交易完成后发现的缺陷等由乙方自行与房地产公司交涉处理。             6,甲乙双方承诺,以后不因市场房价涨跌而改变此次交易价格和交易行为。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18-08-28 20:3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进行买卖,其风险是没有办法能够完全避免的,只能是掌握一些信息进行提前预防风险或把风险尽量降低:

    1、卖方不配合或联系不上: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签定合同并缴纳房款后,到过户的时间,房价有可能上涨,卖方到时有可能会不配合过户或根本联系不上。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后,可以让卖方配合做一份委托公证书,将过户所需手续及程序全权委托给中介方或委托给买方信得过的人,这样就能避免卖方反悔不配合或联系不上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书一般有有效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过户。
    2、卖方经济、债务纠纷: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当卖方出现经济纠纷或债务纠份时,债权人很有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资产,法院拍卖时会优先偿还申请财产保全人的债务,你的购房款由此有可能会没有保障。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可以将买方的房产在房管局做一份抵押登记备案,将房产抵押给买方,这样即使出现债务纠纷,法院拍卖房产,也会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另外,在签合同时,应当尽量打听和调查卖方的售房原因,若是因为外债等原因出售,就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3、卖方挂失房产证另售或一房多卖: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即使收取了卖方的房产证,卖完全可以去房管局挂失房产证补办,现将房屋另行出售。
    规避方法:房产证的挂失手续需要产权人先进行登报声明,30个工作日后再凭《遗失声明》去房管局申请补办手续,申请补办时房管局也会发布公告,报纸那么多家,我们不可能每一期每一家都去查询。
    一般在房管局公开版报或官方上都会发布,购买这样的房产后,应当时时关注该房该产权人有没有进行该补办手续,一旦发现应立即去房管局进行阻止重新发证。
  • 不需要交房产税。但要交过户税费。不是在首付时交,是在向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时交。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
    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
    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不需要交房产税。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应及早办理;但是即使现在还没有房产证,但是依据合同的约定和履行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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