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地农转非已出嫁女儿,娘家土地皮拯用,(娘家村委会有女儿名额的土地补偿金)女儿有权要回此补偿款吗

2019-10-02 22:5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  1,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农作物或者建筑物补偿费等;  2,补偿的标准由当地负责征收土地的政府部门公布;  3,对土地补偿的标准有异议的,被征地村民可申请省人民政府裁决;  4,如果审批的政府是国务院,则申请国务院裁决;  5,如果征地未履行合法程序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征地行为违法。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遵循下列三项原则:  
    1、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  
    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 土地被征收,需要支付; 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目前国家政策性要求,被征地农民要纳入社保范围,湖南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执行改政策。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级市补偿安置标准及方案有所区别。
    征收土地必须公布补偿安置方案,若没有公布可以要求政府公布。
  • 土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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