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后没有结婚,双方性格不和,女方又隐瞒了身体的重大疾病。最后导致分手,解除婚约之后,对方钱就不给了怎么办?

2019-10-03 09:0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不承认婚约的效力,所以,无所谓解除不解除。但是基于道德和民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双方有聘礼的来往的,以互相返还为宜。因为仅仅是婚约而没有依法办理结婚手续,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应的离婚手续办理,双方分开即可。
  • 订婚后分手,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详细内容下面   相关法规以及我国《婚姻法》均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虽然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但最终因分手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没有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给付彩礼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
  • 按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解除婚约应当返还彩礼,但必须有证据证明彩礼的数额,按规定予以返还。对于不属于彩礼范围内的主张,根据情况具体确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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