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妇老公砸门,警察让他换门,第二天孕妇持刀来我家伤人,请问孕妇负什么法律责任,还有他老公呢

2019-10-03 15:53: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轻微伤,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3、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