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对方全责,我手腕骨折,头缝三针,应该让他赔多少钱

2019-10-04 00:1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祸事故后的伤者在治疗终结后或者是出院后,一般要进行伤残鉴定,受害人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结论作为依据进行和解、调解或者诉讼。相关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 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的,其中包含着两层法律关系,其一为工伤关系,其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按照法律规定,构成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申报、认定并且进行工伤索赔的。
    同时,对于交通事故,您也可以要求肇事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赔偿您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的话)、营养费等费用。两者不会存在影响。
    事实上,单位替您申报工伤的,对您的赔偿更为有利,因为按照实践中的操作,在申报完工伤之后,社保部门也会要求您先行处理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再处理工伤。对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存在重合的赔偿项目只赔偿一次,两者不重合的赔偿项目分开赔偿,是各自进行赔付的,所以您并不需要担心申报工伤对您不利,相反工伤中特有的赔偿项目只有申报工伤、成功认定工伤之后才会得到赔偿,这对您来说是有利的。
  •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车祸发生后你已经向公司请假或告知,那么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换人),否则你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一是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住院期间单方面辞退,这都是违反劳动法的。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需要赔偿多少呢?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来确定赔偿的项目及金额是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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