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买农民公寓协议怎样写才能受保护?要写房屋拆迁授权书吗?

拆迁补偿
2019-10-04 10:06: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协议有很多种,根据自身的性质来决定内容。以拆迁房屋分割协议怎么写为例: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政府旧城改造,坐落于 房屋已于 通知征收
    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套内面积: 。

    该房屋一直由甲、乙双方父母 持续居住,房屋此前系甲方 单位分配的房屋,现政府已经下达征收通知,并由甲方 代表全体家庭成员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现甲、乙双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就房屋的征收补偿后所得的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价补偿金及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壹拾万元整(¥:100000),待房屋征收补偿款发放后5日内支付剩余的陆万元整(¥:60000),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乙方名下后支付最后的贰万元(¥:20000)。

    二、征收补偿款归属

    1、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全部货币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及其他补偿和奖励)均归乙方所有,相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2、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无权就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两项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三、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领取征收补偿款并协助其办理产权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2、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向甲方的按时、足额支付对价补偿金,并承担征收补偿及房产登记的所有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对价补偿款,甲方有权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协助领取补偿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其继续履行,并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需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约定,并作为主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发成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剩余两份留存公证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个人房屋拆迁授权书委托人:姓名: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姓名:xx-x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我拥有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房产一套, 因房产拆迁需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xx-x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
    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委托人: 受托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其生效条件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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