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被查涉嫌金融诈骗,当天带走了一批人,我们这些没有被带走的昨天被放出来的人说需要主动去派出所接受调查,警察没有出正式通知,我们需要去吗?

刑事辩护
2019-10-04 10:1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涉嫌诈骗罪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   目前金融诈骗活动有三种常见方式:
      一是设置利益诱饵骗取汇款:典型的有诈骗分子采用电话或短信群发的方式,发布“活动中奖”、“低息无抵押小额贷款”、“税费退返”等消息,巧立名目要求受害者向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汇出“手续费”、“公证费”、“邮寄费”、“税费返点”等款项;
      二是编排突发事件扰乱防范意识:典型的有冒充银行业金融机构官方信息平台,发布“银行卡异地巨额消费”短信,冒充亲朋好友在异地急需资金救急等,诱骗群众汇出资金;
      三是捏造子虚乌有事项干扰正常判断:典型的有谎称“账户涉嫌洗钱犯罪”、“个人信息遭泄、银行账户不安全”、“邮寄的物品中藏有毒品”等,要求消费者直接将账户资金转入所谓的“公共安全部门设立的安全账户”以“保障资金安全”,或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套取消费者的账户名称和交易密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