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判决书是否可以只判决房产份额,不写金额?
离婚
2019-10-04 19:4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
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
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1。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这种情况下是有离婚证的。
2。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在法院办理。可能是法院发放的调解书也可能是法院发放的判决书。
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生效后即代表离婚,根本不必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人家也不给这种情况的办理离婚证。
保留好调解书或判决书就可以代替离婚证了。
需要说明一下:调解书是发放即生效,但是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还涉及一个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才生效的问题,如果是一审后双方均未生效,请联系一审法官出具判决生效的证明,这样才能确认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如何对房产进行分割。
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律的。所以,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直接去房产局过理房产过户手续,不需对方签字。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我们知道了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当然最关心的是怎么去办的问题,下面就介绍一下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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