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XX的,他是湖北的,但是我们都在青岛胶州XXXX生活,双方达成一致要离婚,请问可以在胶州XX办理离婚手续吗?我是XX的,他是湖北的,但是我们都在青岛胶州XXXX生活,双方达成一致要离婚,请问可以在胶州XX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10-05 17:0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有两种形式:
    1、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需要本人亲自带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照片、身份证前往办理。
    2、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需要的手续是: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

  •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 夫妻所属房产正在出售,如果离婚,出售房子的手续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签字手续后,才能过户给买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1、涉外婚姻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
    2、如果是协议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3、如果是诉讼离婚,可直接向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