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先育,女的现在不想过了并抱着小孩离家出走,我能要到小孩的抚养权吗

2019-10-06 01:2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婚先育不违法,但是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关系。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登记程序,若未办理登记的,应当及时办理婚姻登记,否则后果自负。
      坚持和完善婚姻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婚姻家庭纠纷。
  • 首先 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处理共同债务及孩子抚养问题。婚前房产,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用于夫妻分割。
    子女抚养问题,法官会根据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长的原则予以确定,但考虑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 如果是想在国内办户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首先是领准生证当然是会费了好多周折要有中国的准生证这点很重要
      
    3.只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生孩子,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按照中国入籍程序办理,当然如果另一方是中国户籍则需要提供另一方资料,因为孩子父母有一方是中国人,孩子有权利拥有中国户口。
      
    4.提供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到当地户籍办去办理即可。
  •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属于《婚姻法》解决的范围,与孩子的户籍在哪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孩子是在什么情况下生育的,只要确定孩子与父母的关系,那么双方就都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这种义务不能因为双方的婚姻状况而改变。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尽量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判,不会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一般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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