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984村里分得人口责任田,出嫁后因一真没有土地调整,夫家没有我的责任田,我可以回娘家要回我的责任田吗?

2019-10-06 08:37: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农民承包地一般年限是30年,原则上不得变更,如要调整变更,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大队私自调整你的承包地,侵犯了你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要求大队返还你的承包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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