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门面租赁合同没到期遭遇拆迁该如何赔偿

2019-10-06 08:5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到期是否续租应由双方协商,任何一方都无义务配合多方续租。房东再收的一个季度的房租,属于不当得利,您有权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拒绝,这种情况,律师介入是比较快捷高效的,一般情况下,一个律师函基本能解决该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律师有其他相关方法,高效便利地问题您解决问题问题的,建议尽快处理,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愿将 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 __m2。用途:经营 ___________。

    一、 本店面年租金_______,每月月初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乙方同意预交押金___,租赁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年租金将随市场波动而波动。
    二、 乙方租赁期间应依法经营,不得随意改变门面用途。爱护室内设施,所发生的水、电、税务、物业等费用一切自理。对屋内装修不得随意拆卸。
    三、 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乙方需转让或终止使用店面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总结:没有违约金,按照实际损失要求赔偿;退还多余房租及押金;装修费不承担。
  • 我认为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就是有权主张的。而立法的本意是保护正当合法的被拆迁人的权益。被拆迁人的定义从法理上讲应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及在该房屋中进行项目投资的经营者。
    本案的所有权人既是拆迁人,也就是说,所有权人是不可能与被拆迁的项目投资人协商一致来面对拆迁人的自己的。因此按照国务院第590号令的相关规定中的除房屋本身的补偿外的其它损失补偿,包括经营损失补偿都应当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范围。
    那种所谓对经营损失等不补偿是错误的,违背了人民政府以人为人本,体察民生的理念和宗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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