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小车被大货车追尾,交警认定书大货车全责,对方就是不接电话和信息,我的小车是泉州牌照,事故是在厦门,请问律师我该在哪个地方法院起诉(我问了交警他说两个地方都可以,第一个是在泉州牌照地方法院起诉,第二个是在事故发生地方法院起诉?请问律师是真的吗?

2019-10-06 10:4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车辆追尾应负全责吗,  
    一、车辆追尾应负全责吗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二、车辆追尾应负全责的情形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 车辆被追尾交警如何处理,  
    一、车辆被追尾交警如何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  
    二、车辆追尾谁负主要责任  
    1、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2、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  
    3、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4、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前车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而后车车主这些日子不能开车,因为驾驶证在交通队扣留。等结完案后,才能拿到驾驶证。  
    三、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