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今年九月七号住进来的,当时是交了半年的房租,一共是5500元,房东写了一个条,收到我半年的房租,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上说要住满半年,现在我住了三个月还差几天,想不租了,剩下三个月的房租房东他不退给我,这怎么办呢?

2018-08-29 08:5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如果签订了退租协议,则房东不应收回合同。如果没签,收回合同有一定的道理。
    1、防止租房人持合同原件对外宣称房子仍在租着,进行转租、工商登记注册等招摇撞骗行为,给房东带来麻烦。
    2、防止租房人事后否认退租,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一般情况下,房东为少麻烦,即使签了退租协议,都会要求收回合同的。
  • 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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