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将要结婚,想去公证有婚前存款,并婚后用于买房子,但房子归我一人所有,这个房子所有权问题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

公证
2019-10-06 17:5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是婚前公正还是婚后公正,公正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完全出于自愿。
    即使上述行为均是夫妻一方的所为,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同样可以将此房产公正为共同财产。因为这本是夫妻之间的约定。
    但如果按照归属划分,婚前一方的贷款买房的首付款部分,应该属于婚前首付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夫妻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本身就是双方一起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又一起还贷,如此,即使不公证,也同样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
    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
    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
    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
    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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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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