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电话录音,没按手印的欠条,还是会计写的,能起诉对方吗?

2019-10-08 23:4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详情热线咨询
  • 有欠条起诉,应当到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欠条发生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 欠条有签字即有效,电话录音内容若有提到欠款可以作为证据适用。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欠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一,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的还款日期算起。二,欠条五年了,过没有过诉讼时效,不可一概而论,有许多因素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了,十年二十年都可以起诉的,但是不能超过二十年,欠条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三,中断诉讼时效的事实有,1,讨要,哪天讨要了,诉讼时效就从哪天中断,讨要前借时间不计算时效了,从最后一次讨要那一天开始计算时效,还有两年,只一到两年讨了一次帐,永远不会失去诉讼时效,一直可以到二十年不满起诉。
    讨要包括上门讨,电话讨,书信讨,短信讨等等。2,给付利息,哪一天给付过利息,诉讼时效从哪一又中断了,只要一年付了一次利息,诉讼时效可到不超过二十年。3,欠款人要求宽限,要求延期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哪一天提出要求,诉讼时效从哪一天中断。
    四,欠条只要签名落款就具有法律效力,按不按手印无所谓,没有签名,按一百个手印也是废纸,只要签了名,不按手印就有法律效力。五,有人认为欠了钱,借了钱,躲几年不让人家见面,欠条借条就失效了,不能起诉了,可以不要还钱了,多么愚蠢的想法,多么可怕的人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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