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北京工作,已经五年了。没给我上五险,高温补也没有,年假也没有,节假日也没有。我想问一下这钱我能要回来吗?

2019-10-09 09:12:5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合同中没规定年假,一样可以休年假,这是法定的,合同中不管有没有都无所谓。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另外,用人单位不应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年休假天数,而应以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的计算(即劳动者服务该单位以前的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一并计算)。
    用人单位,如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则应支付日工资收入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以,我认为:你单位年休假只给3天的休假的行为,除了违反你所说的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款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违反了第2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
    1)“企业加班只给平常的工资却不是给
    1.5倍或2倍的加班工资”,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2)“年休假只给3天的休假,不给满5天。”违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规定,应支付日工资收入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3、问题中的1)、2)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况。2)同时符合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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