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电瓶轮车,在十字路口绿灯左转弯时,被对面超速行驶的汽车撞到,我被撞飞出车外,受伤昏迷,对方却弃车逃逸,请问我负有质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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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
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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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超速10%不到20%,罚款元,驾驶证记3分。
《交通违法扣分》规定:
扣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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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