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律师,我朋友被他邻居介绍女朋友被抓了,后来听说警察那边说他收买被捌妇女,他们在一起只有四天,万一女方说他强奸,那一般是怎么立案的。

2019-10-10 20:0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立案之前不可以请警察协助调查。  《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其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妇女的性自由权利,是指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发生性行为的权利。
    2、本罪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女性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但可以成为本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对强奸行为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故意内容。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通过暴力、胁迫等其它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因此 ,犯本罪,要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的审查,主动交代自已的罪行,争取从宽处罚 ;有条件的,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予以辩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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