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幼儿园发生的一件事。幼儿园小朋友在操场玩,一位小朋友在另外一位小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扳倒在地,导致胳膊骨折,给幼儿园请了一个月假,在家休息了一个月,还请了一位保姆照顾。最后一共花医药费将近3000元,但是扳倒人的家人不愿承担医药费,他们那家人说只承担25%的责任,剩下的是幼儿园里的责任。但是被扳倒的那家人是不让幼儿园和老师承担,只想让那家人承担医药费就行了,但是扳倒人的家长不愿全部承担,只承担25%。现在是被扳倒的家长态度很好,扳倒人的家人态度非常不好。现在是过了一个月了,那位孩子已经来上学了,但是这件事两家人还在僵持着。 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是谁?老师和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吗?应该怎样解决?

其它
2019-10-11 13:5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所谓的“免费”只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属于商家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因为是免费赠送而忽视了产品应有的性能和质量标准。因此,“免费”不能成为商家减轻法律责任的理由。
  • 幼儿园在下列情形下不承担责任,这些情形是指伤害事故虽发生在幼儿园或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中,但不是因学校过错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只承担所发生交通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不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机动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雇员,但是雇主负有选任合格雇员与监督雇员的责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理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向雇员追偿,比如扣发奖金或依照约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