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先生,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夫有一套按揭的房子,是我俩共同的名字,房子现在是他住起的,贷款也是由他在给,现在他想把房贷转到另外一家银行需要我签字才可以,我签了以后会对我不利吗?

离婚
2019-10-11 14:37: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不过,既然房子是按揭房,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可以到银行申请按揭二次抵押贷款。不过办理这种贷款,要求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银行有这项业务,同时要求申请人的房屋按揭贷款已经按时还款满两年以上,房子有一定的抵押价值才可以办理。
    如果个人想用按揭房找别的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二次抵押贷款。就要求先向银行申请房产证,然后再办理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个人也可以找当地中介担保公司给按揭房垫资,先将房子从银行赎出来,再用房子在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而对于只有购房合同的按揭房,如果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只能看办理房贷的银行能不能办理二次抵押贷款了。个人所需的贷款额度不高的话,也可以直接到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或者经营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