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资卡冻结了,没有给我留最低生活费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解决

2019-10-11 21:47: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原告已经撤诉的,在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法院对被告被冻结的工资卡应当同时裁定解除保全并予以解冻。
      
    2、在法院到相关银行办理好解除保全手续后,原被冻结的工资卡就能正常使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欠款金额多少,在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可以裁定冻结被告(债务人)的工资卡,以确保以后原告(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或在法院执行中,法院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债务人)的工资卡进行冻结,以确保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但是,法院冻结的金额不得超过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的范围,对于超过冻结金额外的工资卡上的资金,债务人仍可以正常地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最低工资的概念包含以下三个涵义:
    1、获得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2、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通过立法确定的;
    3、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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