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十月底在厂里工作时受的工伤!当时做了手术,好了需要二次手术,第一次手术完了可以出院修养了,我就回家修养的,因为家里的饭菜要好点!我问老板要工作的时候,老板说我出院证明上写着休息一个月,就只能给我一个月的工伤工资!可现实情况是我需要3个月的修养,3个月里我也去医院复查了,确实是修养了3个月才好的,出院时医生也说了一个月后再来复查,请问剩下的2个月工资老板因该不因该给我?现在可以进行2次手术了,老板说没钱让我等,已经拖了2个多月了,我现在手上关节处有钢钉,工作不了,拖的2个多月时间该怎么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