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二手房,产证已经拿到了,贷款还没有下来,跟房东签的合同是8月底腾房,现在房东以没有拿到贷款为由拒不腾房

2019-10-13 20:40: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相比较期房,二手房“历史比较复杂”,涉及各种权利、单据的移交,有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做。消费者千万别匆忙下订金签协议,得等一切谈妥,最后完成签约。  
    一、首次看房看环境  买二手房首次看房主要是看环境、看窗外的景色、看噪音的影响、看室内的通风采光及布局、看装潢是否乐意接受等等。一般来说,通常会看几套房子进行比较。二手房是私人的,反复看就不那么方便了,所以购房者得记下各套房子的优缺点,进行比较权衡,然后选出中意的房子。  
    二、二次看房看质量  
    (一)毛坯房看什么  毛坯房要检收房屋是否有建筑质量的隐患,最好是在大雨过后,看东西面墙、窗户四周是否有渗水,管道是否堵塞等。如果发现问题,要房东向物业公司报修,修复后要再次验收。  
    (二)装修房看什么  装修房要向房东了解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一些转让给下家的设备、电器,购房者应该试一下,看是否好用。还应要求房东提供装修的管线、电路走向图,以备日后自己改装或维修。按电力公司的规定,如果有私自装拆总熔丝箱和电表、私自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的,都将作违章用电处理。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亲自检查一下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  专家提示,此时要确认一下房东是不是产权人,以免日后引出麻烦。  
    三、妥当交接再签约  经过两次看房,如果您满意的话,下一步就是讨论各种权利的移交。  如此一切约定谈妥,购房者方可下订金、签意向协议,在协议中写下完成上述事宜的时间表。同时,可向中介公司要一份空白的《房屋买卖合同》,回家好好研究。  等协议约定的事项一一完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才是顺理成章的事。
  • 关于买 二手房合同,解答如下: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二手房买卖与房东直接交易的流程:
    1.买方核实卖方出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等其它相关证件;双方商定房屋成交价格、产权办理、交付时间等事宜;
    2.双方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交纳第一笔房款(一般为三成)给卖方。
    3.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房屋交易申请手续,经管理部门查验后,对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
    过户当日买方付给卖方六成房款;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逐级申报工作,在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交易双方进入办理立契手续流程。
    5.缴纳税费。
    6.产权过户手续办理。
    双方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会拿到一份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凭此单到发证部门领取新房本。
    7.若是贷款买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征信,评估房屋,确定买方贷款额度,批准贷款。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卖方结清所有物业费后正式交付房屋给买方。
  • 因此,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所以,当事人最后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并不一定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的那个数额。所以,实际中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租客最后拿得违约金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建议可以及时跟对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损失又较大,还建议可以联合其他也遭受损失的租客一起向法院起诉,并可以找个擅长打合同纠纷的律师参加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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