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夫妻将名下房产赠与儿子(乙方),双方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双方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方中丈夫死亡。请问乙方可否凭公证书向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公证
2019-10-14 02:05: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继承法》,继承遗产时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