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是开连锁超市的,目前有6家店,但是是由公司3名员工分别担任6家超市的法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现公司把6家超市转卖给另一家超市,这个情况只有公司上层知晓,对6个超市的一线员工说是经营不善倒闭了,给每位员工的赔偿大部分是200到500元,极少数员工的赔偿是1000元和2000元,而且还被迫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书,根本未根据国家劳动法赔偿员工,现在公司个体户正在办理注销,剩下小部分员工,应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赔偿呢?

国家赔偿
2019-10-14 06:4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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