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被车子撞了,当时司机逃跑了,通过交警才找到司机,结果逃逸司机愿意协调,请问:能赔多少钱给当事人?()

2019-10-14 16:25: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不知伤者伤情如何,如果人身有受伤,应当向交警申请做伤情鉴定,因为根据《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如果经伤情鉴定构成重伤的,此案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另外,此案属工伤事故,应去做工伤认定,因肇事方负事故全责,不出问题会认定工伤。但有个问题,去做工伤认定时,认定机构会要求你出示事故认定书,一是确认事情经过,二是看责任划分。所以,你应找交警要事故认定书,但有可能交警会告诉你说,人还没找到,事故认定书无法出。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拿上事故认定书,去申请认定工伤。认定过工伤以后,你可以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根据伤残级别主张用人单位赔偿。之所以是向用人单位赔偿,是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的话,那么将由用人单位负责任各项赔偿。
  • 如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交通警察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
    本人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机动车属于本单位之外的,是第三人造成的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在获得机动车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具体的责任由交警进行划分,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你对认定书不服,你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责任划分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
  •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 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 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