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吉林省辽源市XX的,我在XX(原老制泵厂位置)买了一套二手房。房户是回迁协议的,没有正式房照。我想把她的回迁协议书上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请问,需要什么手续?A

2019-10-14 16:3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会把房子拍卖,用拍卖的房款,来偿还银行的贷款。
    不能还贷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这也是贷款风险。
    而对于贷款人来说,贷款还不上也需要承担一系列的责任与后果。
    如果因贷款还不上而被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判决执行之后依旧未还款的,可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俗称“老赖名单”,会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出行。
  • 买二手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买二手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买二手房协议无效的情形: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主要是在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将房屋出卖,因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非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三)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开发商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四)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因此,没有上面所述事项且符合二手房协议订立条件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收到法律保护。  
    二、买个楼房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1、依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保修期是从房产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房产商可以延长上述保修期。  
    2、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要及时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联系,以便尽快地进行修复。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最好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其证据的效力。另外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开发商进行修复的证据;房屋质量问题和修复时对业主造成损失的证据。
  • 在购买二手房中,产权归属个人产权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
    1、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他们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2、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
    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思,表明公民个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利及义务。以前大多数的人住的,都是单位的房,每个月向单位缴纳租金,这种房被称为使用权房,指住户只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也就是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都归单位所有。
    3、经过房屋改革以后,单位将房产卖给住户,变成住户个人的私产,也就成了个人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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