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月5号晚八时许,本人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与迎面驶来摩托车相撞,导致我左脚踝骨折。至今还不能正常行动,由于没法正常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导致生活陷入窘境。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下一步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8-08-29 19:4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相撞一般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进行划分责任后再确定相关赔偿问题。
  • 一般闯红灯的负全责。及时报警,事故责任有交警认定,赔偿根据认定责任确定。车辆有保险,赔偿有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电动车撞人后怎么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事故责任。之后可以根据双方责任要求赔偿。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双方可以就赔偿进行协商,若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处理。仅以您的描述,我们无法判断事故责任。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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