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十年,孩子八岁因为要上小学了,我俩登记给孩子落户口,他有外债登记后与我有关系吗?

2019-10-16 10:02: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们这是同居生孩子是非法姘居,但已形成事实婚姻。如果双方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孩子的情况,可以到法院按照形成事实婚姻的方法解决

  • 1. 宝宝出生后,先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好父母及宝宝的相关信息:名字、单位、身份证号码、宝宝出生日期、性别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登记盖章。
      
    2. 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3. 在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单,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宝宝的大名就出现在户口本上了。
  • 子女的户口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联系,如在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无法协商,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考虑的是子女的实际生活状况,与哪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等,一般不考虑户口情况。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定了子女归一方抚养,则户口可落户在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那里。
    相关法律:《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应本着对子女负责的精神,在抚养和教育问题上互相协商、共同履行应尽的责任。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子女与另一方断绝关系,或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或者因子女改变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的,诸如此类的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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