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公司唯一的股东,公司成立十多年了没有营业额,法人好几年也联系不上了,公司已经好多年没有年报了,我想退股怎么退?能退吗?谢谢!

2019-10-16 10:5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可以。股东办公司是一种合伙行为。不得随便退出出资。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3,有限公司股东遇到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
    (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移主要财产的。
    (3),营业期限到期,不愿续期的股东。4,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形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
    (1),公司股东会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
    (2),公司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
    (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5,股份公司股东遇到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他财产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 以有限公司为例,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皆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纳,而不需全部缴纳,但首期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设立有限公司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安排,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或草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有关事项可以参考本律师网站文章:制定公司章程需注意事项、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
  •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股东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例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招标投标是由交易活动的发起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标的特征和部分交易条件,按照依法确定的规则和程序,对多个响应方提交的报价及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交易主体并确定全部交易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按照竞争开放程度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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