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刑拘,之后取保候审八个月,现在时间到了收到检察院传票10号开庭,上面写着判三年。请问律师:这样是否要进去坐三年牢吗?

刑事辩护
2018-08-29 20:5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相关知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法院传唤,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仍然是有可能被判刑的。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被取保候审的,并不表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最后仍然会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不构成犯罪,则会因撤销刑事立案而不会被判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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