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我前两天晚上开车正常行驶被逆向行驶的车撞上了,交警来了做了笔录之后就把车开拖走了,交警走的时候告诉我四号去解决事故去,可是今天下午我就接到对方司机打来的电话让我去停车场取车对方的车已经取出来了,我就想知道事故还没有解决交警也没有通知我他怎么就把车取走了,我问了给我出警的交警了他给我的答复是对方认了全责,难道这样就可以不通过我取车吗?交警这样做对吗?

2018-08-29 21:0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撞人,对方全责,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你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并承担本次诉讼费。
    但不能故意扩大损失,也就是有多少损失就说多少,故意扩大损失的,可能的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计算
    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一、逆向停车,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20%的责任。
      
    二、原因:因为逆向停车也就是不按规定停车,逆向停车妨碍了车道车辆通行,影响行车视线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中的第33条和第34条和第七章 法律责任中的第90条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 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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