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合同生效的要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这样规定的: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需要签名盖章同时具备,只要符合上述四个要件,能够证明签名或盖章的真实性,应当认定合同成立生效,拘泥于形式上的签名、盖章,反而是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不尊重,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
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需要“签名并盖章”的,此特殊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必须在签名和盖章同时具备下合同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