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过户,房屋未还清贷款直系亲属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2019-10-17 10:4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得到银行的授权和同意,才可以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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