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自发自愿自费同学聚会,有一同学出了安全事故,留下终身后遗症,请问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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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了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弥补和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力求尽快恢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
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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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