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钱给一个网友(一万块)他现在不还我。我是不是可以报警说是诈骗

2018-08-30 01:5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在借贷关系建立的过程之中,并未涉及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赌博、敲诈勒索等违法或犯罪行为,当事人报警后,警方会告知当事人走正常的诉讼程序,不会介入民事纠纷。关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问题,债权人可以搜集整理客观有效的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的证据,向被告人住所地或常住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以实现主张债权的合法目的。
    2、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108条
  •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借钱不还,不能构成侵占罪
    因为此罪的客体“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 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此事,或者拿公安局不予受理的文书,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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