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一年多现在他出轨,我有他亲口承认的录音和他和别的朋友聊天的出轨记录不知道能不能作为证据,他现在提出跟我离婚,我身体因为打了孩子一直都不正常在医院治疗,然而都是我的钱去的医院,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补偿吗,他现在是怕赔偿所以想2年分居和我自动离婚,然而我现在身体还要一直去医院我已经欠了几万的帐了,如果我起诉该怎么起诉他呢?

离婚
2019-10-17 14:1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概念。结婚以去登记为准,即以办理结婚证为准,相应的是,离婚也以办理离婚证为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以判决书为准)。所以说,结婚和离婚都需到相应部门办理书面手续,故不存在所谓“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
      其次,婚姻法规定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构成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这个规定有三个要件,一是要分居满两年;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等因素;三是即使符合前面两个要素,也仅是属于被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需要有证据证明,并被法院采信,继而可能法院支持主张离婚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很多人都以为夫妻分居了就可以自动离婚,于是产生了“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的疑问。但是法律上只规定了夫妻分居满二年应准予离婚。无论分居多久,只要不去办理离婚手续,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离婚条件,但并没有规定分居了就可以自动离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通过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起诉离婚是因为对离婚事宜达不到共识而由法院判决离婚的方式。   所以,无论夫妻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   为什么夫妻感情不和满二年准予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但是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4)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 很多人都知道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申请离婚。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一点,不是所有的分居都可以离婚的,要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满一定的期限,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1、单单只是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因为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身体状况等等。所以,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按照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而且分居期限已经满两年了,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2、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才能判断是否需要判决离婚。
    3、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分居两年后除了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还可以离婚的途径就是提起离婚诉讼。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居并不是离婚,而感情破裂,分居二年,只是离婚的一个条件而已。
    因此,在分居期间,仍然是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收益、债务可以由夫妻双方自己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