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怀疑男方出轨,男方只是与一女子打过电话见过面,并未同居,女方想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决?急急急!谢谢。

离婚
2018-08-30 05:0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如果不打算离婚,跟对方协商解决吧。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可以作为判断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你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去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但需注意:证据的收集,举证责任在你原告方。离婚必须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的。

  • 一、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有二。
    (一)协议方式,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二)诉讼方式,即一方将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对于同居关系案件的解除,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同居离婚财产分割假若财产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其实,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
  • 女方出轨可以起诉离婚,但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